1、处理流程规定
a.当客户有退换货意愿或维修申请时,销售人员应及时全面了解售后情况、分析,并与技术部、质检部沟通,视不同情况给予处理。禁止未经沟通的退换货处理。
b.对能明确判定产品质量责任不在用户方的,销售人员应及时给用户做退换货处理。对退换货信息销售人员应如实登记并反馈至生产部。
c.对需经技术分析才能判定责任归属或制定维修方案的,销售人员应及时会同技术、质检协同解决。必要时可请第三方判定。
d.质检部应及时对市场产品验证后出具验证结论。
e.对市场产品处理完毕后,销售部应与财务部及时核算损失,质检部整合处理结果,必要时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。
2、处理费用规定
a、符合三包原则且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问题,均免费处理;
b、不符合三包原则的市场产品造成的损失,我公司均不受理;
c、超过三包有效期的市场产品,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费用,一般情况由买方负责运费。
3、处理时间的规定
a、维修处理产品办理不得超过45天;
b、换货处理产品办理不得超过15天;
c、退货处理产品办理不得超过一周;
d、各部门处理时间及考核:
部门 | 处理流程 | 正常处理时间 | 延期考核措施 |
质检部 | 检验返厂产品 | 24小时内 | 延期1天罚50元 备注: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销售部备案 |
生产部 | 零部件修复 | 48小时内 | |
真空问题修复 | 8天内 | ||
财务部 | 退款手续 | 1周内 |
4、档案管理
a、《返厂产品处理记录》依次按照反馈流程顺序传递(原则上见单见货);
b、处理完成后,质控部凭《返厂产品处理记录》通知销售发货;
c、《返厂产品处理记录》完结后,由销售部门复印一份交财务部门,原件由质控部门保存。